关于聘任张柱庭等同志担任行业顾问专家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驾校联合会文件
中驾联〔2016〕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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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任张柱庭等同志担任行业顾问专家
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我会专业化服务的能力,进一步发挥专家顾问的作用,更好地为行业和会员服务,根据驾校联合会办会宗旨和工作需要,我会特聘任张柱庭、董强、吕尚可等20余名专业人士为首批行业专家顾问。同时为规范专家顾问聘任、管理和服务等工作,保障专家有效开展各项活动,为行业和会员提供更具价值的专业服务,协会特制定《中国交通运输协会驾校联合会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一并印发各会员单位和有关单位。
附件:1.中国交通运输协会驾校联合会专家顾问名单
2.中国交通运输协会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驾校联合会
2016年11月3日
附件1: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驾校联合会行业专家顾问名单
一、驾校联合会顾问名单:
顾问类别 |
姓 名 |
所在单位及职务 |
总顾问 |
张柱庭 |
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培训科研总督导,兼任交通运输部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拟聘为驾校联合会总顾问 |
高级顾问 |
郑 华 |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技术交流中心主任,拟聘为驾校联合会高级顾问 |
柳 实 |
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副院长、教授,拟聘为驾校联合会高级顾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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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道月 |
安徽省运输管理局副局长,拟聘为驾校联合会高级顾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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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晶 |
中国警察网中国驾驶频道总编,拟聘为驾校联合会顾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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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顾问 |
田岚岚 |
安徽省蚌埠市运管局教育培训科,拟聘为驾校联合会顾问 |
谷祖波 |
山东交院驾校校长 |
二、驾校联合会专家名单:
根据行业发展状况及专家委员会工作需求,设定如下专业领域:行业研究、运营管理、法律维权、教练员管理、信息化技术及其它。
专业类别 |
姓 名 |
所在单位及职务 |
法律维权 |
王晓东 |
北京市建研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执行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北京大学管理学双学士 |
吕尚可 |
吉林省华港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董事长,原吉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现为吉林省省级人民监督员、京师律师事务所战略发展顾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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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进 |
重庆渝运驾校营销策划顾问、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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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研究 |
刘治国 |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驾校联合会秘书长 |
熊燕舞 |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副秘书长,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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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强 |
四川长征驾校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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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在全 |
北京大学经济学博士、副教授,现供职于北京大学社会经济与文化研究中心,任北京大学中国民营企业研究所执行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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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俊利 |
山东交通学院机动车驾驶培训中心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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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管理 |
冯晓乐 |
河北广科驾校校长 |
黎 益 |
深圳港深通驾校校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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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雪绯 |
北京公交驾校副校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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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 琛 |
江苏张家港港城驾校党委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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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 林 |
山东梁山联运驾校副校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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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道利 |
山东菏泽蓝翔驾校校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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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祖豪 |
长春万利驾校副校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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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勇 |
新华教育集团驾训事业部副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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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席平 |
江西赣安驾校理论教研室主任 |
附件2: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驾校联合会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集中发挥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内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士的作用,推动行业进步和发展,更好地贯彻我会“服务驾校、服务行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的工作宗旨,根据《中国交通运输协会驾校联合会章程》,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驾校联合会专家委员会(下称专家委员会)的工作,就是将行业内优秀专业人才组织起来,通过积极开展有利于驾培行业进步和发展的各种活动,深入进行行业政策形势、驾校经营管理和教学服务方法的研究及驾校管理咨询工作,为行业良性发展和驾校管理创新提出具有指导和参考意义的研究结果。
第二章 专家管理办法
第三条 专家委员会成员条件
(一)中国交通运输协会驾校联合会(下称驾校联合会)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择优聘任专委会成员组成专家库;
(二)专委会成员由驾校联合会颁发聘书并在官网上公布;
(三)专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较高理论水平的行业研究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2.行业内具有三年以上丰富实践经验的驾校经营管理人员;
3.在本行业做出突出成绩者。
第四条 专家委员会成员权利
(一)向驾校联合会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二)优先获取驾校联合会相关研究资料和行业信息;
(三)优先在驾校联合会官网、《驾校经营管理》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上发表文章;
(四)优先参加各类学术交流及先进驾校调研;
(五)免费获赠《驾校经营管理》刊物;
(六)参加中国交通运输协会组织的各类培训班和会议可免学费、会议费和资料费;
(七)在联合会组织的各种评选评优、竞赛活动中担任评委;
(八)依法获取相关报酬,行业培训与调研、技术科研、企业咨询等活动酬金标准按照工作性质支付。
第五条 专家委员会成员责任和义务
(一)积极参加驾校联合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专家入库自愿,退出自由;而且书面邀请专家参与活动,若三次以上未接受邀请的专家,将视为自动退出专家库,成为侯选专家;申请材料填写不实者,不予批准入选专家库,已经成为专家库专家者,将取消其资格;
(二)了解和研究行业发展动态,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向驾校联合会提供行业信息,提出研究、推广应用先进的驾校经营管理经验、教学服务方法和有利行业发展的建议;
(三)每年至少提交1篇关于驾校经营管理或行业发展的研究文章;
(四)在授权的范围内,参加协会组织的相关培训、会议和竞赛、评选评优活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组织纪律,专家库成员所在单位,在驾校联合会组织的咨询服务、评选评优等活动中实行回避制;
(五)承担驾校联合会下达的调查研究、标准规范制订及其他工作任务。
第六条 专家委员会成员的聘任和证书
(一)专家聘期1年。期满,经秘书处审核同意,可以续聘。申请人向专家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按要求递交相应材料,填写《专家委员会专家登记表》;
(二)驾校联合会秘书处负责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核;
(三)申请人的申请被批准后,即被聘为专家委员会专家;
(四)专家委员会向专家颁发《聘书》,证书有效期与专家聘期一致,每年换发,过期无效;
(五)在聘专家名单和相关信息会在中国交通运输协会驾校联合会官网公布;
(六)专家的基本信息及联系方式变更时,应在一个月内提交秘书处备案。
第七条 专家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取消专家资格
(一)未经允许,以驾校联合会专家名义组织或者参与各种形式的活动以及发布各种评论和文章的;
(二)未经同意,以驾校联合会专家的名义开展商业活动的;
(三)在驾校联合会组织的各种活动中违规收取报酬或礼(金)品等行为的;(四)违反法律法规以及损害驾校联合会声誉的;
(五)在聘专家因身体或其他原因不适宜继续担任专家的,由秘书处提出任免建议或由本人提出辞职申请,主任委员批准后,办理解聘手续。
第三章 附则
第八条 本管理办法由中国交通运输协会驾校联合会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中国交通运输协会驾校联合会
2016年11月3日
驾校联合会专家委员会专家登记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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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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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年 月 |
二 寸
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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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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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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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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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时间 |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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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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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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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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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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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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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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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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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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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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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年 月 |
最高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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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工作经历 和专业能力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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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著作、学术论文,发表时间、发表刊物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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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何种学术组织、担任何种职务,受过何种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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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意见 |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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