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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作“包过”承诺!昆明市启动驾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时间:2022年07月14日 来源:春城晚报-开屏新闻 

近年来,通过虚假宣传、虚假承诺、合同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招收学驾人员,部分驾培机构在经营中乱收费、乱扣费的事件频发。7月8日,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从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以下简称“运管局”)开展的昆明市机动车驾驶培训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获悉,为做好优化驾驶培训营商环境、优化驾驶培训市场消费环境、保障学驾人员合法权益工作,经研究决定于今年7月至11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会上,运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昆明市现有驾培机构194家,教练车9019辆,年培训能力超55万人,2021年报名培训人数约24万人。同时,2021年度市运管局受理驾培投诉件数量4974件,2022年一季度,受理投诉1214件。2021年学员投诉内容主要集中在驾培机构长时间不安排培训和退费两大类;2022年以来,投诉主要涉及学员退费纠纷,具体为退学时扣费金额高和不按承诺退还学员考试费,数量占90%以上。

对此,运管局提出了以下几项整治工作措施:

规范经营管理

不得作出“包过”等承诺

在经营场所、教练场地、车辆车身宣传企业形象、制作发布涉及学员招收、驾驶培训等各类宣传广告时,要以自身名义开展,不得出现其他招生组织的信息;驾培机构要认真梳理各类宣传策划,不得有虚假宣传内容,不得作出“包过”等违反规定的承诺;要将企业负责人联系方式向学员公布,及时处理学员诉求。

要将被投诉较多、投诉比例较高、以虚假培训信息扣除学员培训费的驾培机构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清理合作渠道

严查第三方招生组织

重点检查是否与第三方招生组织合伙欺骗学驾人员;是否与虚假宣传、虚假承诺、挪用截留学员培训费的第三方合作。要求驾培机构与学员签订培训合同,直接向学员收取培训费,授权第三方招生的,必须将被授权机构或个人信息向主管部门报备。

明确收费主体

禁止机构收取考试费、证照费

驾培机构为学员办理驾照考试面签或者将学员信息录入计时培训系统向监管平台备案,视为双方已建立培训服务关系,学员支付的费用认定为驾培机构收取的费用,驾培机构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并为学员提供完整的培训服务。

驾培机构培训合同内容要符合格式合同规范,不得将学员退学作为违约扣费条款;要严格按照培训学时制和按学时收费的规定收费和退费,不得将“渠道费、招生费”等费用计为学员个人培训支出费用;不得利用学员考场适应性训练等其他名目收费谋利,禁止以任何形式向学员收取“考试费、证照费”等政府行政收费项目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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