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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为教练车需要什么要求?

时间:2020年11月17日 来源:运输服务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八条 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企业法人资格;(二)有健全的培训机构和管理制度;(三)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管理人员;(四)有必要的教学车辆和其他教学设施、设备、场地。从事机动车驾驶培训必须是企业法人资格;作为教练车,必须是企业法人财产。
  买入自己名下的车辆,不能作为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教练车。
  同时,《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1号)第十条,对教练车做出了明确规定:所配备的教学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装有副后视镜、副制动踏板、灭火器及其他安全防护装置。具体要求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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